关于执行工作环节改善营商环境的措施
——执行规范化助力执行质效提升
近年来,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打牢制度铁笼,狠抓规范执行,以“五抓五防一加强”确保执行权公开、公正、合法、高效运行。
一抓财产查控处置,预防有财产案件超期不结。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在落实“点对点”网络查控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拓展线下财产查询渠道,将支付宝、手机号码、理财产品、到期债权等非常规、无形资产纳入查控范围。重点打击申报不实或隐匿、转移财产的规避执行行为,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财产查控成功率稳步提升。
二抓节点运行,预防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中院执行局成立案巡团队,印发《关于严格按照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办理执行案件的通知》,线上线下一齐发力,对执行案件全部流程节点实现全天候监管。一方面,利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安排专人定期抽检全市各基层法院37个流程管理节点,确保执行行为合法、及时;另一方面,结合卷宗评查和规范整改,对办结案件实行“节点比对”,确保线上线下相一致。通过强化节点意识、期限意识,全市执行案件办理时限大幅压缩。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稳居全省前列。
三抓案款管理,预防边清边积。市中院制定并实施了《过付款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款物到帐通知和逐案登记制度,要求执行案款一个月内完成过付,对于超期不能过付的,须经分管院长审批并附卷;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财产的,做到及时在工作台账上做好登记;用友GRP行政事业财务管理软件投入使用,执行裁决庭每月定期与财务人员对执行案款的收付进行对账,实现执行案款月月理、月月清,确保执行款物管理清晰、过付及时;按照最高院统一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收支,执行案款发放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运行、信息化管理、常态化监管。
四抓执法行为规范,预防违规执行、乱执行。外出执行强调“四个注意”,即:一身制服、两人以上、杜绝三同、带好四件套(公务证件、司法文书、执法记录仪、必要警械);日常接待强调“两个必须”:来访人员必须安检,必须在指定场所接谈。中院执行局在办公楼一楼为每个业务庭安排接待室3间,配有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配合执行指挥中心视频调度模块,定期查阅执行影像记录、随机连线执行现场,全天候、全流程监控执法行为。在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狠抓执法文明用语规范化,配齐雨伞、老花镜等便民设施,完善执法细节;在执行探视权纠纷等特殊案件过程中安排女性干警对未成年人全程陪护,彰显司法关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五抓案件退出机制,预防终本程序滥用。对于确实需要通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中院由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亲自审签,各县市区由基层法院一把手亲自把关,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对进入终本案件库的执行案件,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同时,积极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社会救助、商业保险等途径,依法有序分流解决终本库中的“执行不能”案件,全市终本案件合格率始终保持 100%。
加强制度创新,提升执行质效。 2019年,我院执行案件已实现网上立案。目前,经过系统升级和联网调试,依靠一体化平台,审判卷宗可与执行案件实现关联,大幅降低内部审批手续用时。在团队化建设方面,根据执行案件难易,推进繁简分流,实行分段集约执行,中院执行局成立快执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合并运行,通过网络查控、执前和解初步筛选,实现案件分流、快慢分道,各基层法院参照上述模式成立速执团队,收到良好效果。
下一步,围绕市委“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将继续聚焦便利化执行服务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环节下功夫,确保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