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在行政审前和解中心,一名行政诉讼原告写下撤诉申请,撤回对聊城市人民政府的起诉。
该案原告路某因2015年一起交通事故拨打报警电话,但对出警处置不满,引发行政诉讼。几年来,路某先后起诉聊城市交巡警大队一大队、开发区支队、公安局、市政府等,但均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因2018年的一起事故对出警处置不满,提起一系列行政诉讼。
12月初,路某再次因2018年事故对聊城市政府提起诉讼,该案经审查立案后,依法转入诉前调解程序。驻庭调解员魏方亚收到案件后,首先向指导法官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分析当事人诉讼请求,后与路某进行初次交谈。但路某因多年诉讼未达目的,对行政机关及法院均存在抵触情绪,普通劝解无法化解其长久的不满和怀疑。调解员见此情形,便制定了“先交心交流,后解决问题”的调解思路。调解员利用中院诉调对接机制联系事故出警负责同志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负责人,深入了解案件细节,与两位同志共同寻找调解突破口。
12月23日,调解员再次约见原告路某。为纾解路某的积怨,调解员给予其充分的时间诉说案件经过及处置中引发不满的节点,并让其展示收集的大量书面材料、录音材料等证据。一连三日,调解员与出警、复议两位负责同志一起与路某交谈,并适时向其释明各项答复依据,努力澄清其误解,化解其不满。多日的倾心交谈,终于使路某思想出现松动,但仍要求对出警同志进行处分。调解员一面向其说明出警过程合法合规,一面又告知因其多次诉讼,对出警负责同志工作生活已产生不良影响。为取得其信任,又与行政复议负责同志带其查阅该同志因该案在组织生活会作检讨的相关材料。
在等待路某查阅相关材料的同时,调解员对另一起因与镇政府有经济纠纷,连带起诉区政府和市政府的案件进行调解释明,告知其提级诉讼不但不利于矛盾解决,反而令矛盾激化,劝其依法起诉。当事人当即撤诉,表示另行按法律规定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路某查阅材料后,对调解员的劝说怀疑度明显降低。调解员又谈起刚撤诉的另一起案件,并笑称:如路某能放下执念,今天就能撤一送一,两案并结。于是,路某当即写下撤诉申请,表示不再诉讼,并对调解员的耐心付出深表感谢,还主动要求与行政复议负责同志合影修好。
中院自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以来,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发挥诉调对接效能,多方联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两位驻庭调解员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以耐心诚心和换位思考的工作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调解技能,实质性化解80余起矛盾纠纷,有效缓解了我院审判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