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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法院打造僵尸企业清退执行样板经验
  • 作者:聊城中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

        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昌银行”)诉山东众元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元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冠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4日做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众元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润昌银行借款本金2200万及利息;如果被告众元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原告润昌银行对被告众元公司提供的抵押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最高债权额2200万元的限度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等。该判决书生效后,众元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润昌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法将上述抵押财产予以拍卖,并以19158185.88元价格被竞买人李某某竞得。由于数名社会人员自称众元公司曾向其借款或曾以自己的名义从润昌银行为众元公司贷款,以自己的债务或银行贷款未偿还、法院不应将拍卖款给付润昌银行为由,强行霸占众元公司门岗,阻止办案人员进出,导致无法将拍卖物交付新产权人,相关人员还在公司大门挂横幅、插国旗、喊口号,以此煽动舆论、对抗执行。另外,在法院查封该企业财产后、拍卖资产查封期间,在未经法院知道、允许的情况下,该企业几处车间被几名案外人占用,案外人对车间进行了投资改造并投入生产,经法院多次公告、告知,占用人员拒不搬出厂区,导致案件执行难度不断加大,成为县法院历史上执行难度最大、利益群体干扰最多、影响面最广的一个标志性案件。冠县法院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心支持下、县开发区管委会、医疗等部门派员配合下,顺利对众元公司进行腾退。

        像众元公司这类连年亏损,无资产、无能力、无法独自支持企业继续生存,且涉诉涉执案件众多的企业,已经沦为僵尸企业,造成土地、资源、劳动力等资源的巨大浪费,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大阻碍,不仅不能为县域经济做出贡献,甚至影响新项目的入驻发展。此类企业涉债众多,极易发生哄抢企业物资、聚众扰乱秩序、非法追索债务等隐患。

        此次执行行动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专项联动、风险处置、经费保障等各项长效机制,形成县委重视、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政府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僵尸企业清退执行大格局,打造符合冠县特点、具有本地特色、富有成效的样板经验。为引进新的项目和企业扫除障碍,助力了新旧动能转换。同样也对类似企业产生震慑作用,促进其优化升级或更新换代,为推动冠县成为“营商之冠、安商之县”助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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