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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5日上午,中院举办全市法院民法典担保及破产实务培训班,法官培训中心邀请了中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刘晓光为基层法院分管两类业务审判的领导及负责审理的法官、法官助理进行了授课。
培训班上,对于保证类审判实务,刘晓光法官依据自己多年来的审判实际案例结合民法典新的规定给大家作了生动地讲解,特别是保证方式的确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选择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其他保证人是否发生效力等审查判断的重点难点问题,还与大家分享了破产案件办理的几点心得和体会。
本次培训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在中院设主会场,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全市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