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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作者: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这次市委巡察,是对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鄄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庭室具体办理,全院整体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有力推进有序整改。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印发《中共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梳理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和“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三项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确保真改实改。

  (三)突出建章立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已制定修订《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责任清单》等一批规章制度,加强源头预防,确保用制度堵塞漏洞,用制度管人管事,为推动鄄城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欠缺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学习服务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可根据最新学习内容进行适时调整。自整改以来,共开展相关学习活动11次。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原著、读原著、悟原理,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原作原著,坚持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三是积极主动长久学。充分调动全院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培养干部学思践悟好习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7月5日召开党组会,明确了意识形态分工。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孔和平分管负责,研究室具体负责。二是7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讨论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方面的有关文件。8月16日召开党组会学习新修订的意识形态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三是加强法院舆论宣传和引导。加强舆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舆情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官方微信阵地作用,持续报道法院最新工作、典型案例及先进事迹等,传递法院好声音,讲好法治新故事。

  2.关于审判业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3)关于程序瑕疵,趋利性办案的问题。一是制定《鄄城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坚持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将审判程序、实体处理、诉讼文书、卷宗装订、电子卷宗录入等纳入评查范围。二是定期召开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发布审判执行质效分析报告,对全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评估。三是加强对发改案件等重点案件的评查。关于每一个发改案件,均要求承办人认真分析发改原因,撰写提交分析报告。四是每周党组会上均根据实际情况对审判执行质效进行总体调度,突出督导重点,并纳入审务督察范围。整改以来共下发了18期审务督察情况通报。

  4)关于类案不同判的问题。一是加强员额法官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办案能力。目前,共组织员额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相关业务培训12次。另外,选派了28名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或山东法官学院组织的网络培训或现场培训。二是加大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力度。在法官办案系统中嵌入类案推送模块,承办法官办案时点选类案推送模块,系统自动推送类似案件,可以作为法官的办案参考。三是制定《鄄城县人民法院分案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立案分案管理,尽量将同类案件尽可能分到同一庭室或团队办理,统一裁判尺度。

  5)关于案件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制定《鄄城县人民法院涉案款物管理规定(暂行)》,严格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加大对执行案款清理力度,6月份以来共发放案件执行款536笔3016.3396万元。

  6)关于案件裁判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加强员额法官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办案能力。目前,共组织员额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相关业务培训12次。另外,选派了28名员额法官或法官助理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或山东法官学院组织的网络培训或现场培训。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定《鄄城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坚持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以评查促案件质量提升,评查结果由监察室向外发布。加强审务督察,进行院务通报。共发布院务通报18期。

  7)关于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执行规定,发现一起坚决及时严肃处理一起。二是突出审务督察,接受群众监督。自整改以来没有发现审判人员违反上述规定。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8)关于执法为民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对干警进行思想政治培训。将“学习强国”纳入审务督察范围,对学习情况进行周通报。83名在职在岗党员全部参加“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增强学习自觉性。二是6月29日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暨党史学习教育党课。党组书记、院长王雷为“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获得者代表颁发纪念章并带领全体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三是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官方微信共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宣传44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建立相关“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台账,向上级及时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9)关于超审限办案的问题。加强审限管理,杜绝产生新的超审限案件。9月15日,审管办发布《关于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审限变更说明》,进一步加强审限变更管理,严格规范案件延长、扣除审限和诉讼中止,防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发生。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流程监控管理,监察室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没有发现超审限案件。

  4.关于“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0)关于执行工作满意度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大同检察、公安的沟通交流协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9月份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合打击拒执行为座谈会,就进一步联合打击拒执行为,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取得共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开展相关专项行动。8月31日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菏泽中院官方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了网络直播,点击量均破百万。鄄城法院官方微信也发布了相关信息。群众评价较高。三是加强涉案财产网上拍卖。6月份以来,21件涉案物品进行了网上拍卖,成交5件,成交金额459.1646万元,溢价率38.07%。

  11)关于执行款不能及时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执行案款清理力度。6月份以来共发放案件执行款536笔3016.3396万元。 二是建立执行案款台账。截止目前,除85件案件款因经通知申请人未领取等原因进行了延缓或冻结外,其余已执行到位案件款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方面问题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学习传达《中共鄄城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清单>的通知》和《关于转发中共菏泽市纪委关于印发<菏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7月26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了《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鄄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8月16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鄄城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二是对2018—2020年三年制定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进行清理,重新制定了《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鄄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13)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一是监察室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强化廉政风险点管控。目前已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9次。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及时将违纪违规人员的处分决定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并在其所在支部、庭室全体及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强烈的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继续推行廉政警示戒勉制度。6月份以来,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广泛的谈心谈话活动。

  14)关于领导干部没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问题。一是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等,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11次。二是通过“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83名在职党员全部参加“灯塔—党建在线”学习,紧密结合党史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理论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三是制定《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鄄城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

  15)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重视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部门工作会议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进行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二是监察室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9次。

  6.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16)关于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一是积极和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逐步加强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力量。二是充分发挥院机关监察室作用,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17)关于日常监督抓得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尤其是重大节日节点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9月16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联合下发了《中秋国庆期间严守各项纪律的通知》,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例行谈心谈话活动,多和各庭室接触,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

  7.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8)关于选择性办案的问题。制定《鄄城县人民法院分案工作规则(试行)》,确定在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基础上,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堵塞制度漏洞,避免选择性办案问题发生。

  29)关于工作标准低的问题。一是提高工作标准,按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立案庭干警认真完整填写立案审批表,各庭室严格按照规范装订卷宗。二是开展卷宗抽查和案件回访工作。每月随机抽取审结并申请归档的案件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在监察室一体化工作平台嵌入“三个规定和智能回访”模块,可实现对案件的智能化回访,当事人在手机端即可对法官是否违反三个规定,行为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评价。

  20)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发文管理,切实提升文件制发水平。目前鄄城县人民法院发文,中共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发文,均做到了文号顺序和日期前后一一对应。二是严格材料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报告谁把关,谁发文谁审核”的原则,坚决杜绝材料造假和网络抄袭等现象。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8.关于“党组班子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21)关于领导班子严重老化的问题。县委为我院选派了1名党组成员、副院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领导班子严重老化的问题。

  2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认真的问题8月9日,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新修订的《中共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重要决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党组会上坚决杜绝非党组成员发表意见的情况。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及班子成员按照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领问题,结合自身工作撰写深刻的剖析发言材料。党组书记、院长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成员讲认识、谈体会、摆问题、找不足,开诚布公,见人见事,达到了预期目的。

  24)关于党组会议记录前后矛盾的问题。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记录要素。会议记录中会议召开的时间精确到时、分,做到即使同一天召开的不同会次的党组会也能在时间、会次、议题上明显区分开来。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25)关于党组对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一方面加强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在今年1名法官助理按照员额法官遴选程序递补为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又依照遴选程序遴选2名法官助理进入员额法官系列,员额法官人数达到了上级核定的人员数量。另一方面加强对法官助理的重点培养。组织7名法官助理参加了山东法官学院8月16至8月27日组织的全省法院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总结提升阶段)的网络培训。1名法官助理参加国家法官学院8月16日至9月29日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业务线上培训,1名法官助理参加山东法官学院9月6日至9月10日举行的全省法院法官助理示范培训班。二是加强诉源治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成立了诉前调解委员会,邀请12名退休法官及其他有调解经验的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驻院开展调解工作。截至目前,诉前调解案3413件,调解成功398件。三是对人员进行适时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原则,对基层法庭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轮岗调整,并提请任命4处人民法庭庭长、副庭长职务。提请20名法官干警进行职务职级晋升。

  26)关于干部轮岗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推动轮岗交流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提请任命1名刑庭庭长,3名法庭庭长,2名法庭副庭长,并进行基层法庭庭长轮岗交流。

  27)关于干警队伍年龄老化,人才流失严重的问题。一是不断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合理使用编制空额,制定年度人才招录计划,根据全省公务员统一招考工作安排,分年度、有计划地引进各类人才、补充年轻人才。二是不断优化年轻干部培养路径,拓宽培养渠道。通过规范人才流动、从优待警等措施,尽力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10.关于“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28)关于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高度融合。把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会的重要议题,与审判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持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建工作。8月3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研究通过《鄄城县人民法院模范机关建设情况半年工作汇报》、《中国共产党鄄城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会议管理制度》。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7月30日召开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印发《三会一课记录范本》。8月5日,将《三会一课记录要求及范例》上传至法院内网供大家参考学习。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适时到支部指导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班子成员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0)关于支部换届不严肃的问题。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换届选举程序。院机关党委召开了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办法》。8月18日、8月24日,按照程序和规定对第六党支部、第十一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

  3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程序规范发展党员。8月31日,召开党务工作者培训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菏泽市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文件精神,明确要求今后发展党员要严格做到程序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用最先进最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压实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建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好官方微博、微信等主阵地作用,始终把握住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始终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小问题转化成大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后期整改工作。“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同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机制建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弱,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紧抓实抓长远;对一些复杂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从制度规范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锲而不舍抓好整改。有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不断推动鄄城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鄄城县人民法院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0-3137312;邮政信箱: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建设东街55号;电子邮箱jcxrmfyjcs@163.com。

  

  

  

  

      中国共产党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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