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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法院
我县古泉街道办事处苏屯村第一生产队第一生产组与本组成员苏某某因收回承包土地发生纠纷四五年,曾反映到街道办事处、县信访局、县政府,相关部门曾多次派员解决,但双方各执一词,一直没有结果。2019年7月苏屯村第一生产队第一生产组起诉苏某某返还土地2.76亩,本院立案受理后,院党组十分重视,指派资深法官石养同办理此案。承办人本着司法为民、排忧解难、服务大局的宗旨,动之以情明世俗,晓之以理讲政策,诚心诚意化矛盾,真心实意解纠纷,经多次反复调解,苏某某同意返还给生产组土地2.76亩。在大家松一口气的时候,问题又出现了,由于该组土地被政府修路征用,拨付土地的边界双方争执不休,一时又陷入僵局。主审法官石养同积极与古泉街道办事处、县土地管理部门协调,一同到双方争议的地块实地调查、勘验,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苏某某返还给生产组2.76亩土地终于完成,握手言和,双方的矛盾彻底解决,化干戈为玉帛,通过司法程序彻底解决了一起长期信访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