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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为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审判、防疫两不误,鄄城法院采取“远程审判”新模式,切实保障公平正义。
3月16日下午,在我院第六审判庭,党组书记、院长王雷担任审判长,远程开庭审理刘某兵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勤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我院信息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部署,确保本次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
庭审中,法官、检察官及其他有关人员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保护工作。在王雷院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各个环节都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庭审查明,2019年11月21日20时左右,被告人刘某兵醉酒后在鄄城县禹王路与人民街交叉路口无故拦截路人,并且对出勤民警实施辱骂、殴打。出勤民警对刘某兵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约束至酒醒,在警车行驶过程中,刘某兵拒不配合,又对增援民警实施辱骂、殴打,致使一名民警轻伤二级。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刘某兵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刘某兵表示服判,不上诉。
本次开庭不同于传统的线下开庭,需要现场提审犯罪嫌疑人,而是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接受审判,此举既能够保证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能够减少人员流动,不给病毒丝毫可趁之机。
截至2020年3月16日,我院通过线上审判、远程审判等方式共审结各类民事、刑事案件27件。现阶段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后的决胜时刻,鄄城法院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全面推进“云审判”,把好法律公平正义的天平,与社会各界一道,迎接最后的战疫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