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
鄄城县人民法院种植的果树,喷施购买的农药后造成水果减产,经济受损严重,应当怎么弥补损失?
为保护种植的水果不被鸟食,采用电网等方式是否可取?
经营过程中,通过电商平台出售的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或者变质,买方要求退货或者减价,该怎么办?又该如何弥补损失?
8月30日,鄄城法院走进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融媒体直播间,做客《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法官送法到田间”专栏。菏泽中院民三庭二级法官李慎可、鄄城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杜坦与乡村法治带头人鄄城县旧城镇葵堌堆村党支部书记,山东葵丘庄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经理卢景生参加现场访谈,通过现场直播方式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为广大听众以案释法。
直播现场,卢景生详细介绍了旧城镇葵堌堆村乡村振兴历程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杜坦介绍了鄄城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情况及服务乡村振兴经验做法。针对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日常审理的典型案例,为广大听众释法明理,精准“送法到田间”。
近年来,鄄城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对接乡村振兴工作,细化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实行了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依法审理涉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责任纠纷以及公益诉讼案件,强化环境的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的保障力度。注重优化营商环境,对涉及乡村产业发展的矛盾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立审执一条龙服务,活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为乡村产业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加强对乡村文明建设的保障力度。妥善审理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推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不断强化家事审判的修复弥合亲情功能,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文明乡村。四是加强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力度。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延伸诉讼服务触角,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鄄城法院将围绕法治乡村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扎实做好涉农涉企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等工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