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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法院

侯凤霞送达公告
  • 作者: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4日

鄄城县人民法院

侯凤霞: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纪慧丽执行被执行人李丛峰、侯凤霞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鄄执字第248-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邮寄地址: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

承办人:于颂峰

邮编:2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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