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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法院

践行公平正义 化解矛盾纠纷
  • 作者:鄄城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5日

  践行公平正义 化解矛盾纠纷

  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史群

  我是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信访办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于2010年6月被鄄城县人大常委会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2011年度我参与陪审案件107件,2012年度我参与陪审案件92件,2013年我参与陪审案件103件。从中学到了许多以往在工作中和书本上都学不到的知识。当人民陪审员不仅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反而更加让我有动力。通过参与庭审实践活动,我进一步提高了自身素质,加强了与法院部门的工作联系,并将在陪审时学到的法律知识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得到领导的支持和党员群众的拥护。

  人民陪审员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把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的人民陪审员这种独特的角色功能和作用优势体现在陪审活动中;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同时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现场监督审判功能,帮助法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丰富思维判断,增强裁决过程的透明度,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政治要坚定,业务要过硬,作风要顽强,堂堂正正办案,公公正正为民,还应该加强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让群众信服,让人民满意。下面就和大家分享几点我做陪审员的体会。

  一、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当好人民陪审员

  陪审员到法院陪审必定会占用一些工作时间,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所以当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取得领导的支持和家庭的理解。有时陪审安排会和本职工作发生冲突,如何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对于我是一个考验。要当好人民陪审员必然会有付出和奉献,关键是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合理安排好这几项工作。三年来,我有许多工作都是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完成的,但我无怨无悔。在付出的背后,我获得更多的是在工作环境和书本上无法得到的知识,获取的是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成效。一直以来,我之所以能把陪审工作做好,一方面是因为我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充满热情,每次接到陪审通知,我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为了能按时参加陪审,年底本职工作忙时,就晚上把一些能提前完成的工作加班做完。另一方面,街道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也是我能做好陪审员的关键,只要是因为陪审请假,街道办公室的领导都会第一时间批准。家人的理解也是我做好陪审员工作的动力。有很多案件案情复杂,双方律师和证人需要陈述的内容多,上午的庭审经常开到下午1点以后,回家后家人没有一句埋怨的话,都给留好了饭菜。周围人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使我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始终保持热心不变。

  二、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能力

  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我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中,我常常一言不发,评议案件时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随着陪审工作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做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此后,我利用休息时间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相关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讲义》、《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等材料及书籍,仔细做好笔记,并虚心向经验丰富的优秀陪审员请教,在审判过程中不断加强实践学习,对典型的案例认真做好记录。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我的陪审能力也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法律是神圣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是光荣的,为了这份荣誉我必须努力工作。每次接到开庭通知后,无论是炎热的夏天还是寒冷的冬季,我都准时到庭,开庭时,我总是集中精力,认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议时,我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积极发表意见,我在实践中认真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在民事调解中,依照审判程序,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我都积极支持调解,并发挥与群众贴近的优势,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例如:(2011)鄄民重初字第1号至第10号滕庆安、王全贵、郭久平等十户与鄄城县农机公司清算组相邻采光、通风纠纷系列纠纷案,鄄城法院于2008年6月18日对该系列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8月21日对此十案提出抗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5日作出(2009)菏民抗字第19号—26号民事裁定书,指令鄄城法院对此系列案进行再审,鄄城法院于2009年11月25日作出(2009)鄄民再初字第3号—12号民事判决书。鄄城县农机公司清算组不服,提出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18日作出(2010)菏民再终字第16号—25号民事裁定,撤销本院(2009)鄄民再初字第3号—1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2010年年底鄄城法院再次受理此系列案件,由城郊法庭承办,我参与了该系列案件的审理。该系列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很深,积怨已久,从2008年到2011年历时三年。从庭前熟悉案情,到庭前参与调解、到参加庭审、参与合议,到庭后调解,我尽自己所能以期案结事了。最终通过合议庭努力,该系列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样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四、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知识  

  在参与陪审工作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我学习了不少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群众听,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例如,原告祁瑞诉被告董华锋、张保安、张广桥、张进峰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被告张广桥经营鄄城工业园顺风商务宾馆期间,雇用原告为收银员。2010年5月25日21时许,被告张进峰醉酒后入住酒店时与原告发生争吵,并将原告打伤,原告被送往鄄城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7天,花去医疗费6065.71元。原告伤情经鄄城县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被告张华峰因醉酒伤人被鄄城县公安局行政拘留、罚款500元。原告于2010年12月21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董华锋、张保安、张广桥、张进峰承担赔偿责任。最后判决被告张进峰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9122.83元;被告张广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董华锋、张保安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学法、知法、懂法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懂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作为人民陪审员,我通过参与审理案件,不仅使自己增强了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而且也促进了法律知识向社会的渗透与传播,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方面,努力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四年多来,我深深地感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辱使命,加倍努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做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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