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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法院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彰显了党中央对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决心,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中国公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使然。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迫切关注司法改革,呼唤司法阳光透明、公正廉洁,期待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从而对人民法院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期待、新要求: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司法公正,更期待司法高效;不仅要求案件的实体程序公正,更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更期待参与和监督。显而易见,司法公开既是当前司法改革的着力点,又是人民群众最迫切、最期盼的愿望和要求。所以,鄄城县人民法院从全县各行各业中选取和培养了一大批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来,是司法公开公正的有效途径,更是司法改革的积极探索。那么,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如何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呢?下面,笔者从三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加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官思维互补,易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司法更加公开透明。
人民陪审员要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秉公办案,遵守廉政纪律,保守审判秘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要突出政治意识、稳定意识和自律意识,依法参加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前的岗位培训。在审判过程中,要认真查阅参审案件材料,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核参审案件的裁判文书,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时参加案件开庭、合议、调解、宣判等审判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推卸和拖延履行职责。
二、加强自身修养,清正廉洁,道德高尚
“悟则明,惧则恭,奋则勤,立则勇,容则宽”是宋朝苏洵对君主的明鉴,同时,也是其自身修养的经验之谈。短短十五个字,简洁如《论语》,道理也如《论语》,穿越历史的时空,千百年来指导着后来人如何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悟则明,就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唯有学思结合,才会有所悟,审判能力才会有所提升,才能去用法理思维,讲事理、情理和法理,让当事人悦然接受判决,服判息诉。惧则恭,“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惧并不是对社会对他人的畏惧,更多的是一种内心对外界的尊重,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只有从内心对法律有一种敬畏之心,才能身体力行,遵守法律,在审判工作中正确使用法律,公正廉洁。奋则勤,勤能补拙,“坐观垂钓者,唯有羡鱼情”,既然做了人民陪审员,就要勤于学习法律知识,多听多看案例,理解法理,熟悉法律,勤于总结,勤于思考,就一定能做一个称职人民陪审员。正人先正己,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只要自己做事公道,为人正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就一定能做一个清正廉洁、道德高尚的人民陪审员。
三、熟悉法律知识,定好位,站好岗,尽好责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努力学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司法礼仪》等法律知识,提高审判业务素质,掌握审判活动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学习的方式和途径很多,只要用心,只要肯用心,就一定能完成。学习时要结合具体案例,学习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是比较好的学习方法。每次开庭前,要认真查阅案卷或是向审判长询问案件及主要事实,就该案涉及的法律先学一遍,先使自己对该案大致有个了解,庭上认真倾听,庭后认真总结,找出同类案件的共性特点和本案的特殊之处,积累经验,学以致用,熟悉庭审流程和技巧,使自己早日成为案件审判的“行家里手”。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的各行各业,与群众直接接触、交流,了解社情民意,同时,人民陪审员通过与法官的接触,可以进一步了解法官的思维,了解法官的情理、法理。这样,人民陪审员在为群众解答问题时,人民群众易于接受,让当事人服判,减少不必要的误解。所以,人民陪审员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定位,法官侧重于事实和法律方面,自己则侧重于情与理,在保持公正的原则下,要与法官默契配合,思维互补,从而定好位、站好岗、尽好责。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尽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